その夏あの海だった

2018年09月

社會化考試是基於用人單位需求和市場化運作的

  為了擺脫全國性教學考試定位帶來的問題,最近幾年,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做了不少改革。比如,提高考試難度、允許部分考生無需學習大學英語課程就能參加考試等。但是,華為、聯想、寶潔等大型的民企和外企在員工招聘中都已經不認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我國香港地區的高校也不再把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作為研究生入學的外語要求。這說明,其從教學考試向社會化水平考試轉型的嘗試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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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化水平考試”,須滿足幾個條件:

  第一,考試的內容和難度的設計,必須基於對用人單位的英語需求分析,為特定社會需求服務。比如,雅思、托福考試就是根據北美高校學習所需要的英語能力而設計的;托業考試是按照跨國企業職場英語需求設計的。而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設計目標是對大學生完成四個或六個級別的大學英語課程學習後達到的英語水平的評估,因此其內容和難度設計都是封閉式的、是基於課程教學大綱的。

  第二,社會化考試的報考是個人行為,學生參不參加考試由自己決定;參加考試後,成績也只能報給考生本人,不得報給學校。但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則是把學生成績同時報給學校教務處,實際上為各校實行成績與畢業證書掛鉤提供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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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社會化考試的運轉是市場化的,考試不用通過各省教育部門和各個學校教務部門來實施和組織,一句話,不是通過行政手段實施的。那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能做到這一點嗎?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既要“享受”行政性教學考試帶來的壟斷性地位和考生生源穩定等好處,又想享受社會考試帶來的社會認可度,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作為全國性教學考試沒有理論依據

  1987年公布的關於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綱》,曾明確提出,“考試的目的在於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學生是否達到教學大綱所確定的各項目標”。而當時的國家教委在批准實施的通知中強調,“國家教委將對結束四、六級學習的學生進行統一的標准考試”,考試成績是“我委今後檢查大學英語教學質量的依據”。

學校提供教育的同時,我們往往忽視了學校是否具備一所學校所與之相符的資格,學校資格是與之相匹配的師資力量教育資源,如果最基本的達不到,孩子的學習便更難的得到保障,靠線下家長所報的各類補習班來彌補,剝奪了孩子的更多時間,也花去了家長的大量金錢,教育的倆大環境無非是家庭和學習環境即學校,無法保證前者但我們更該加強後者,將師資資源分配到位,同時教育介護也是重要的一點,看似無人問津的問題在得到重視後將防禦掉大量隱患。

  從今天來看,正是這一“全國性統考”的定位,引發了上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初的全國性的大學英語課程“應試教學”。道理很簡單,任何一種教學考試只能是基於校本的,不可能是全國統一性的。用根據北大、清華、上海交大、複旦、中科大和西安交大6所大學的84%學生能夠通過考試的標准來建立全國高校學生的及格線常模合理嗎?

如今是個安穩平和的年代,讀書成為孩子們的宿命是壓力也是一種幸運,學前教育更是提前打開更多孩子的思維,讓他們年紀輕輕看的更遠更高,新老舊輩也沒落下力爭上游,雖然這樣環境競爭壓力大,但是國家人才輩出,生活的根本才能提升。

  全國3000多所高校,且不說辦學方向不同,各地各校新生入學水平差異很大,怎麼能夠要求他們在兩年內完成大學英語後都達到統一的水平呢?讓清華、北大、複旦的學生和在西藏、貴州等中西部地區讀大學的同一屆學生,用同一張難度的卷子來進行測試,是缺乏理論依據的。而更荒謬的是,各校的四級考試通過率竟然還被作為評估大學英語教學質量乃至整個高校辦學質量的依據。這樣一來,其結果必然是“成績和畢業掛鉤”“以考帶教,題海戰術、沖擊了正常英語教學甚至學生的專業學習,忽視了學生語言實際應用能力”,乃至發展到今天,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已成為大學生不斷“刷分”的遊戲和主管部門棄之可惜的“雞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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